初三的时候给在英国读书的朋友写信,没有信纸,只有从笔记本里撕下来的纸,写作业母亲总会时不时推门进来,于是就半夜爬起来轻手轻脚开灯来写,小心翼翼拿蓝色的笔写好,认为这样比用黑色郑重,写好包进了买杂志附赠的印花小信封里,琢磨着哪天放学去买邮票寄了。信就暂且塞在了放笔芯的抽屉里,塞在最底下,看不出来,但还是被发现了。
那天母亲拿着信封问我:“你信里说半夜爬起来写的,你是想不想读书了?半夜不睡觉就为了写这个?”
我当时脑子里其实是一片空白,不知道怎么解释,但不知为何我立刻笑了起来,笑得我自己都发毛,我笑着和她说:“那只是骗人,这么假的东西你居然信了?谁会为了这点事半夜爬起来写信啊?”
现在想想这还真是拙劣的撒谎技巧,我的母亲应该也已经听出来了吧,但是当时我真的很难过,很害怕,感觉毫无尊严,我确实是走投无路了才会半夜爬起来写信,字里行间满满都是关于我自己的事情,最后其实没有寄出去,我觉得没人会想看关于我的事情,我也只是需要知道有人会听而已,听不听得进去无所谓的。其实现在讲这个也没用,我的母亲不会向我寻求原谅,所以我不管是否原谅她都没有任何用处。我在一间长满了眼睛的房子里长大,我的家就是由视线组成的,所以这种毫无营养的青少年的恐惧和抱怨,可能我真的会说上一辈子吧。